关于报送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结题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第二批)》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的通知(第二批)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23〕2 号、浙高教学会〔2024〕7 号文件公布)中已经完成出版、尚未验收的项目。

验收要求

1.在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结题验收,以系列教材立项的须完成全部分册的正式出版。尚未完成的立项项目可参加下一批次验收。原立项为修订教材的项目,结项时需使用新的书号。

2.教材作者政治素质过硬。教材主编和参编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教材出版与立项时有新增的编写人员需提供由所在单位党委出具的政审意见表(附件3)。

3.教材内容符合新时代要求。教材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内容要求知识性和价值性相统一,把课程思政融入教材编写中,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体现“培根铸魂、启智增慧”功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体现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教材中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形式为新形态教材或数字教材。新形态教材要求以纸质教材为载体,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教材内容线上线下结合。数字教材所有数字资源按教材和出版规范编修、审核与管理,须由正规出版单位进行出版,并申领书号。对于以新形态教材立项的项目,允许采用数字教材完成结题。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好结题验收工作:

1.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请提交正式出版的教材(1本)、《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出版审批表》(附件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附件5)、和《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汇总表》(附件1)。立项教材尚在编写中未完成出版的项目,请在汇总表中注明“申请参加下一批验收”。

2.教材出版相比立项时有新增编写人员的,请提交《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见附件3,需由所在学院/部门党总支出具政治审查意见并提交学校/单位党委盖章)。

3.教材书名、第一主编姓名与立项时不一致的(及其他信息变更情况),请提交《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出版信息变更申请表》(附件2)。

请于6月25日16:00前将以上材料的签字盖章纸质稿(一式一份)、电子版材料和正式出版的教材(1本)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付帆,联系电话:86929829。

 

附件:

1.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验收结果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xlsx

2.浙江省高职院校“十四五”重点教材建设项目出版信息变更申请表【电子版】.xlsx

3.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纸质版】.docx

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出版审批表(附专家审稿意见表)【纸质版】.doc

5.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项目结题申请表【电子版+纸质版】.docx



教务处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