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材建设分会《关于报送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第二批结题材料的通知》工作要求,学校组织开展浙江省高校“十三五”立项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进行第二批次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浙高教学会〔2017〕13号、浙高教学会〔2019〕1号、浙高教学会〔2020〕11号文件公布)中已立项尚未结题和撤项的项目(见附件5)。
二、验收要求
1.在2023年6月30日前完成正式出版的教材可申请结题验收,以系列教材立项的须完成全部分册的正式出版。
2.教材作者政治素质过硬。教材主编和参编人员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导向和价值取向正确,无违法违纪行为,无师德师风以及学术不端等问题。
3.教材内容符合新时代要求。教材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和系统性。教材编排要求科学合理,符合学术规范。教材内容要体现“培根铸魂、启智增慧”功能,体现学科专业发展规律,体现课程教学和人才培养需求。教材编写要遵守知识产权等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不得有民族、地域、性别、职业、年龄歧视等内容,不得有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
4.教材形式为新形态教材。教材要求以纸质教材为载体,通过二维码等形式,嵌入视频、音频、作业、试卷、拓展资源、主题讨论等数字资源,将教材、课堂、教学资源三者融合,实现教材内容线上线下结合。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相关二级学院组织好结题验收工作。
1.达到验收要求的项目,请提交正式出版的教材、《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第二批验收结果汇总表》(见附件1)和《教材编写人员政治审查表》(见附件2,需由所在学院出具政治审查意见)。教材书名、第一主编与立项时不一致的,需提交《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出版信息变更申请表》(见附件3)。
2.立项教材尚未完成出版且不申请撤项的项目,请提交《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见附件4)。
3.拟申请撤项的项目,请提交《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出版信息变更申请表》。
请于2023年9月11日下班前将以上材料的签字盖章纸质稿(一式一份)和电子稿(word版)材料及正式出版的教材(3本)报送至教务处。
联系人:付帆,联系电话:86929829。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第二批验收结果汇总表.xlsx
附件3: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出版信息变更申请表.xlsx
附件4: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延期结题申请书.docx
附件5:浙江省高校“十三五”新形态教材建设项目(尚未结题项目)清单.xlsx
教务处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