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立项建设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1〕47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建设立项名单的通知》(浙教函〔2022〕51 号)及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1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和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1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有关要求
(一)结题范围
2021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见附件1)。
(二)结题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书的计划要求和预期成效,梳理总结研究实践成果和效果,完成《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报告》(见附件2)。
请各二级学院就项目建设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出具验收意见,提交《浙江省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结题验收清单》(见附件3,需签字盖章)。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9月8日16:00前将附件2-3的电子稿(word版)和纸质稿(一式一份)材料报送教务处,电子稿请以“学院名称-项目类别-序号-项目名称-负责人”规范命名。
二、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中期检查有关要求
(一)检查范围
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见附件1)。
(二)检查要求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报书的计划要求,对照项目预期成果和效果,认真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级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中期检查表》(见附件4-6)。
请各学院就项目现阶段建设成果、下阶段建设举措、经费使用情况等方面,在检查材料中出具意见(需签字盖章)。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1月17日16:00前将附件4-6的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式两份)材料报送教务处,电子稿请以“学院名称-项目类别-序号-项目名称-负责人”规范命名。
联系人:付帆,联系电话:86929829。
附件1:2021-2022年省级课程思政教学项目立项名单.xlsx
附件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5: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项目中期检查表.doc
附件6: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级课程思政课程思政示范基层教学组织中期检查表.doc
教务处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