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立项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验收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附件1)。

二、验收要求

1.新课程标准。修订后的课程标准必须确立价值塑造、能力培养、知识传授三位一体的课程目标,充分体现育人元素,明确思想教育的融入点、教学方法和载体途径。

2.典型教学案例(1-2个)。

3.课堂实录(1-2节)。

4.课程思政校本资源(视频、图文等)。

各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申请书计划安排及立项成果要求,认真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附件2)。

请各学院就项目是否按期完成、研究成果是否达到预期要求、结题材料是否齐全等方面进行审查,在结题报告上出具审查意见(需签字盖章),并填写《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完成情况表》(附件3)。

三、材料报送

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9月9日16:00前将结题报告(纸质一份+电子版)和完成情况表(电子版)提交教务处。结题材料电子版请以“学院-序号-项目名称-负责人”规范命名。

联系人:付帆,联系电话:86929829

 

附件:

附件1: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立项名单.xlsx

附件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题报告.doc

附件3:2023年校级课程思政示范课建设项目结题完成情况表.xlsx

 

 

教务处  

202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