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第八届院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系部:

为贯彻落实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进一步固化学院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标志性成果,切实强化学生的人文素质、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3年全省高职高专院校技能大赛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拔赛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80号)的精神和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开展2013年第八届院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学院第八届院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348日。

二、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请填写《院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填写后将电子稿及打印稿交于所在系部;

2)经汇总后,各系部对所报的项目进行讨论及筛选后,填写《院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汇总表》,各系部主任签字盖章后,将电子稿及打印稿交于教务处。

详见教务处内网“技能竞赛”-“制度流程”下的“院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管理流程”。

三、立项说明及要求

1、紧扣专业、突出特色。各技能竞赛要紧密联系专业,凸显专业特色,发挥专业优势,依托专业设计具有特色的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

2、对接高层次、高水平竞赛。各系部、各专业要建立对接本年度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省级、国家级的竞赛的校内选拔赛,竞赛内容、方式及评定方法均需与上级竞赛的要求一致,为我院参加高层次、高水平技能竞赛做好铺垫工作。鼓励邀请上级竞赛评委指导竞赛并参与评审。

3、精心设计竞赛,提高竞赛辐射面。各技能竞赛项目要精心设计竞赛,注重竞赛的宣传,扩大所举办的竞赛在全院学生中的影响,提高技能竞赛的覆盖面,让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鼓励更多本专业以外的学生参加,提升技能竞赛的质量和品位。实际参赛人数一般不少于30人,初赛、决赛两个环节。

4、有序组织、保障进行。各系、部、处室应大力支持,保障各技能竞赛项目的有序组织开展;各竞赛项目应有良好的场地和设备保障,并且要依托所在专业教研室进行。申报团队中本专业参与教师不应少于2位,且每位教师只能申报担任一个竞赛项目或竞赛分项的负责人。若竞赛有分项,则应有竞赛总负责人。

四、经费使用范围

1资助额度

学院对立项的竞赛项目给予每项1000-5000元的事后经费资助,资助额度视竞赛活动项目的组织、成效、覆盖面及影响力等具体情况进行确定。

2、竞赛项目费用的使用说明:

1)包括资料费、耗材费、学生奖励、证书费用、宣传资料费等;

2)但不包括通讯费,原则上不包括餐饮费、交通费;

3)用于教师方面的工作量、劳务费、裁判费等费用在50%以内。

五、竞赛立项公布

竞赛项目经学院审批后立项,立项名单将在教务处内网公布。

 

附件1《院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2《院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汇总表》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