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保障学生学习选择权,学校将开展2024级普通专科生转专业工作,现将转专业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2024级在读专科生。
二、学生转专业的限制
(一)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过程中的;
2.应予退学的;
3.外校转入的或入学未满一学期的;
4.属于不同学制或生源类别的学生;
5.以“3+2”或五年一贯制方式进入我校学习的;
6.教育部、浙江省招生主管部门和学校在招生时明确规定不能转专业的;
7.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不能转专业的其他情况。
(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学生不得转入普通专业。
三、申请程序及时间进度
(一)学生提交转专业申请(2025年2月21日前)
有转专业意向的学生依据2024级转专业名额及考核形式(附件一),填写转专业申请表(附件二)。
(二)各二级学院报学生转专业情况汇总表(2025年2月25日前)
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汇总后,由所在学院教务秘书上交学生转专业申请汇总表(附件三),并由所在学院院长签署同意申请转出意见,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
(三)各二级学院报专业考核方案(2025年2月26日前)
教务处汇总转专业申请情况后公示,各二级学院依据学生报名情况,上报各专业考核方案至教务处。
(四)各二级学院组织转专业考核(2025年2月27日至3月6日)
(五)教务处公示转专业拟录取名单,学校研究决定转专业名单
四、其他
请各学院通过各种途径通知到2024级学生,按规定时间做好相关工作,严格按照要求日程上报材料。如有疑问,请联系教务处:86929829。
教务处
2025年1月8日
附件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学校《转专业实施办法》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