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就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紧密围绕服务区域经济转型升级和行业发展需要,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弘扬以浙商文化为主题的校园文化精神,凸显商贸流通类高等职业教育“德能并举、商学合一”人才培养理念,完善“人文素养与工匠精神、职业技能、创新创业能力”的“三强化”人才培养体系,构建职业道德精神和职业能力素质并进的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技术创新需要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二、修订要求
(一)各学院要全面总结近年来教育教学改革的经验,深入开展思想大讨论和国内外高校比较研究,广泛征求广大师生、用人单位、校友等利益相关方意见,依托学校内网产学对接和学科情报服务平台“云分析”优势,精准开展专业调研,按照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订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附件1)修订人才培养方案。
(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相关材料,如毕业生等问卷调查,用人单位座谈会、师生座谈会、专家论证会、比较研究报告等纸质稿由二级学院存档保留,纸质稿扫描件交教务处备案,作为今后专业(群)建设的支撑材料(《专家论证意见表》见附件3)。
(三)落实二级学院院长负责制,主管教学的副院长应对二级学院各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面质量把控,严格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
三、流程及时间安排
(一)修订流程
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教学大纲修订需经教研室主任、专业带头人初审,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后报教务处审批备案。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进程表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并上传教务处网站以备师生查阅。
(二)修订时间安排
1.各学院经专业调研、教研室讨论、专家论证、二级学院审核后完成人才培养方案初稿,于6月19日前将初稿电子版、人才培养方案修订论证相关材料扫描件交教务处。
2.教务处对初稿进行审查反馈,各二级学院根据反馈完成修改、复核工作,形成定稿,6月底前将定稿电子版及二级学院院长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交教务处。
3.本学期期末,学校组织教学工作委员会对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论证。方案定稿经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通过后交付印刷,2023年9月前全面执行。
(三)注意事项
2023级人才培养方案应以专业群为单位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作为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的附件,依次排序上交。未归在专业群内的专业单独上交人才培养方案。
联系人:黄怡 电话:86929775
附件: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制订2023级专业(群)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docx
附件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专家论证意见表.docx
教务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