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课程重修工作,特此通知如下:

一、申请重修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

二、重修报名程序

 (一)重修学生情况及范围

(二)学生已经取得学分的课程不能重修。

(三)学生不得申请重修本学期未开设的课程(毕业班学生除外)

(四)学生结合本学期开设的课程,于3月27日17:00前完成重修申请详细步骤见附件1:操作流程_重修报名(学生);

本学期面向指定学院开课的公共课,学生可申请重修,未开设课程学院学生不可申请重修。

  

  

(五)开课部门于3月30日前在教务管理系统中完成课程重修学生名单的维护工作。

三、重修方式和考核成绩

(一)学生因课程冲突可选择免听的形式跟班重修,但必须完成任课教师布置的学习任务。任课教师根据学习任务和作业的完成情况给予学生平时成绩,并根据平时、期末等成绩比例计算课程的总评成绩。

(二)实训教学环节(课程)的重修方式由开课部门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四、其他

(一)重修不及格(不含旷考)的学生可以参加该课程的正常学期补考。

(二)如果学生本学期初修课程中已开设体育课,则不得再申请重修体育课;每学期重修的体育课不得超过一门。

(三)申请重修的学生随开设课程班级参加期末考试。如果重修课程的考试时间与初修课程冲突,初修课程可以申请缓考,重修课程不得申请缓考。

(四)公共课课程开设情况由开课学院决定

附件:

1.操作流程_重修报名(学生)

2.面向指定学院学生开设的公共课汇总表

 

教务处     

2022年3月24

 

附件1:操作流程_重修报名(学生).docx

附件2:面向指定学生学院开课的公共课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