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7-2011年我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实训基地、系(部):

根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和我院近年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我院2007-2011年省财政支持的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统一开展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说明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07-2011年省财政支持的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完成建成任务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的建设项目,具体验收项目名单详见附件1

二、验收时间

2012425-201255

三、验收程序

12012425日之前,各实训基地组建由实训基地主任任组长的实验实训室自验小组对本基地的各相关实验实训室进行自验,并在规定时间内将各实验实训室的《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表》(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各一份)上报教务处实践科。

22012428日之前,学院省财政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学院验收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具体程序如下:

1)学院验收工作小组审阅各实验实训室的自验报告,了解实验实训室验收情况;

2)学院验收工作小组通过查阅相关佐证材料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确认各实验实训室是否通过验收;

3)未通过验收的实验实训室需在1月之内拿出详细的整改方案,并在半年内提出复验申请,复验仍然不合格的由学院省财政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评审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如何处理。

3.2012430日之前,学院验收工作小组将验收结果上报学院省财政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评审和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审议。

4.201255日之前,学院公布验收结果。

学院验收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楼2115室,具体联系人:张东志,电话:0571-86929861,电子邮箱:zdzv@163.com



关于做好2007-2011年我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附件1. 2007-2011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验收列表


附件2.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表


附件3.校内实训基地建设项目验收表(示例)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