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元旦、寒假、春节期间学生实习安全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近期教育部职成司、省教育厅的实习安全提醒和浙江省教育厅安全视频会议、学校党委(扩大)会议暨政治学习月会、期末安全稳定工作会议的部署,为保障学生实习安全和提高学生实习质量,学校持续加强学生实习安全管理和教育,优化实习质量标准,强化实习全过程管理,深化实习单位走访和家校联系等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加强实习安全教育

各学院应组织专业加强对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强调实习期间的安全意识和注意事项,并签订相关的实习安全承诺书,确保学生充分了解实习流程和内容。同时,加强对实习指导教师和学生的应急管理能力培训,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果断处置各类岗位实习突发事件。

二、优化实习质量标准

各学院严格落实《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浙经职院〔2023〕78号),完善相应的岗位实习标准,并建立和完善实习质量评价体系,通过学生的实习表现和企业评价,综合评估学生实习效果。

三、强化实习全过程管理

各学院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学生实习全过程管理和实习安全网格化管理。学院应通过远程指导、实地走访等方式和工学云实习服务平台,切实掌握实习学生的实习地点、实习计划、时间安排、工作生活环境、安全防护措施等情况,保障实习安全、有序和规范;公布校、院两级实习管理工作咨询服务电话等,畅通实习反馈渠道;按时上报实习管理月报,落实实习安全“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四、深化实习单位走访和家校联系

各学院加强对学生实习单位的走访,落实合作单位分层走访制度,切实了解学生实习情况,关注和回应学生正当实习诉求,切实保障实习学生合法权益。同时,及时向家长传递实习信息,解答家长疑问,形成学校、实习单位和家庭的紧密合作。


教务处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