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春季教材选用和征订工作的通知

二级学院:

2025春季教材即日起开始征订。为了确保各学院选用的教材及时、准确到位,现将有关工作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凡选必审。对选用教材的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学术取向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审核通过方可选用意识形态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教材不得选用。

2.质量第一。优先选用“马工程”教材、统编教材、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获省部级以上奖励的教材

3.适宜教学。符合学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等相关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课堂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4.适时更新。教材选用既要保持相对稳定性、连续性,也应当结合学科和专业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原则上应选用近三年内出版2022年2月及以后出版)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

5.自主预订。学生教材征订采用“线上自主预”的方式。线上自主预采用承诺书方式,学生在教材预前,须在线认真阅读“教材预承诺书”的内容,确认同意后方可进行教材预。教材预需要学生先支付一部分定金,无特殊理由要求退订已预教材的,定金原则上不予退还。

二、工作流程

严格落实“课程确认-教材选用与审核-征订审批-清单确认-学生预订-征订执行-教材公示”工作流程,形成教材选用-征订闭环管理(见流程图)。


1.教材选用与审核

1)教材推荐

任课教师根据开设课程,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以下简称《征订计划表》,见附件1)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首次选用非学校教材库的教材时提交,见附件2)。

2)教材匹配度审核

教研室负责人、二级学院教材工作负责人依次审核教材征订计划及选用教材的合理性、匹配度。

3)教材入库审核(首次选用的教材)

首次选用的教材出版时间不得早于2022年2月各二级学院组织至少三名专家对首次选用的教材、教辅用书进行审核,专家仔细审读每本教材,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专家审核意见表》(见附件3),出具审核意见。

专家组组长结合各专家意见,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专家组审核意见表》(见附件4),出具审核结论。

4)教材征订情况审核

二级学院汇总本部门审核通过的教材,填写《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审核汇总表》(见附件5)。《征订计划表》经二级学院主要负责人就教材征订计划及选用教材的合理性、匹配度签字确认后(需注明“选用教材与课程是否匹配”),于12月20日前提交至教务处

2.教材征订审批。教务处审核二级学院征订计划后,提交图信中心,开展教材清单的确认工作。

3.教材清单确认。图信中心向书商确认可购买的教材清单,并向教务处反馈无法征订的教材。教务处告知相关二级学院及时调整教材计划

4.学生预订教材。2024年12月底,二级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浙江经贸图书信息中心”微信公众号的信息服务中的教材预平台开展教材预

学生预订完成后,图信中心向各二级学院反馈学生预教材数量。二级学院及时向未预订教材的学生确认情况,并反馈给图信中心,同时向未预订教材的学生做好上课须有教材的思想教育工作,引导学生购买和使用正版教材。

5.执行征订计划。图信中心执行已确认可执行的教材征订计划。

6.教材公示。教务处根据已执行《征订计划表》和教材审核结论对学校教材进行更新,并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学期选用教材

三、其他说明

1.本通知所称的教材为学生使用的教材及教辅用书。

2.各学院要严格落实教材征订工作流程,严把教材选用关,认真核准征订信息,避免教材错订、漏订。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征订的教材,学校将不再统一组织征订。

3.根据《浙江省职业院校教材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要“建立健全三年大修订、每年小修订的教材动态更新调整机制”,学校将对教材选用库中2022年2月及以前审核通过的教材做自动出库处理。如确需继续选用的,请提交《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延期申请汇总表》(见附件6)至教务处。延用的期限最多为1年,到期后不得继续延用。

4.《教材征订计划表》以签章纸质件为准,并请报送同版内容电子表格首次选用教材的审核材料请于“教材公示”环节前提交至教务处备案。

教务处联系人:付帆,联系电话:86929829。

图信中心联系人:周嘉,联系电话:86929830。

 


附件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征订计划表【电子+纸质】.xls

附件2: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申请表【纸质】.docx

附件3: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专家审核意见表【纸质】.doc

附件4: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专家组审核意见表【纸质】.doc

附件5: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审核汇总表【电子+纸质】.xlsx

附件6: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延期申请汇总表【电子+纸质】.xlsx

 

 

  教务处   

2024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