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本年度学生技能竞赛获奖统计与奖励工作从即日起开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竞赛获奖统计及等级认定,第二阶段是奖励分配及账号统计。现就第一阶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统计范围
本年度获得奖项的竞赛。
2.获奖级别
包括省学会级、省级、国家级;部分竞赛级别已认定,参见教务处内网。
3.统计流程
(1)请竞赛项目组织负责人统一填报附件1,同时将证书复印件(A4大小)及证书扫描件报所在学院;
(2)学院请按顺序统一汇总填写附件1,经院长签字及学院盖章后,附证书复印件报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稿及证书扫描件上报教务处。
4.材料要求
材料齐全的竞赛项目方可进行奖励。对已获得奖项但未收到证书的竞赛项目,请提供相关文件或主办单位证明;在证书公布后第一时间将证书复印件及电子扫描件由负责人直接送至教务处。教务处资助的竞赛项目未交报销材料的,请补齐材料。
5.材料格式
(1)每个竞赛由负责组织的单一部门的单一竞赛负责人或统一指定负责人进行上报,杜绝获奖赛项的重复上报;所有创业项目由招生就业处报送,挑战杯由学生处报送;
(2)每个竞赛赛项建立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名称要求体现正确完整的竞赛名称。同一个竞赛文件夹里的多个获奖队伍扫描件按照奖项从大到小用数字1,2,3…进行排列,获奖奖项扫描件命名规则如下:数字序号+正确完整的竞赛名称+个人(或团体)获奖等级+学生名单+老师名单。若暂无证书也需要建立一个文件夹存放公示或者证明,以便与统计表对应,文件夹名称:正确完整的竞赛名称+无(或公示、证明等);
(3)学院上报时,各竞赛赛项文件夹用数字1,2,3…进行排列,序号后加上正确完整的竞赛名称。尽量学科竞赛、技能竞赛、有证书的I类竞赛排在前面,无证书的、学会或协会竞赛II类竞赛排在后面。①文件夹展示的竞赛名称顺序与统计表里顺序保持一致。②同一个竞赛的文件夹里有多个队伍获奖的,顺序需要和统计表里顺序保持一致。③统计表里获奖学生名单和指导老师名单与获奖证书扫描件里的获奖学生名单、指导老师名单顺序保持一致。
6.截止时间
截止时间为11月30日。若之后本年度获得竞赛奖项,请尽快上报教务处。
未尽事宜,请与教务处滕园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571-86929943;电子邮箱:571276749@qq.com;
联系地址:崇德楼2115。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