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经职院〔2011〕38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将开展“课证通融”项目申请,具体通知如下:
(1)统计时间
从即日起到6月6日前接受“课证融通”项目申请,逾期将不受理。
(2)融通项目
下学期学生证书的考证项目。
(3)材料要求
若“课证融通”项目为新申请项目,请填写附件1,并提供证书考试的通知文件复印件及证书复印件,并加以说明。
若“课证融通”项目往年已申请通过,只需填附件1,不需提供相关证明。
(4)融通流程
由任课老师提出申请,报所在学院;学院汇总审核后填附件后,将纸质及电子材料一同报教务处。
(5)教务处汇总审核后,通过项目将在教务处内网公示。
融通文件见教务处内网:http://192.168.2.201:88/show.aspx?id=413&cid=66。
若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张东志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571-86929861;邮箱:zdzdz@126.com;
联系地址:行政楼2115;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