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要求和学校教学计划的安排,2023届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环节
各二级学院应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论文(设计)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学院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协调学生与指导教师配对,开展选题与审题、进展情况检查,组织答辩工作,评定最后成绩,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上交质量分析与总结等一系列工作。
二、指导教师环节
各学院严格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且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论文(设计)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初级职称教师原则上不得单独担任论文指导教师,可辅助高级职称教师(含兼职教师)进行论文指导。
三、论文写作环节
1.论文指导要求。指导教师必须指导学生正确选题,提出明确要求,向学生传授毕业论文(设计)写作的基本技巧和基本规范,推荐参考文献,并进行文献检索指导。
2.论文选题要求。论文选题必须突出符合我校学生特点,如调查分析报告、创作性设计、技术应用等。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格式请参照《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文经管类(理工类)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说明》的相关要求执行。
根据省教育厅抽查论文的相关要求,请各学院重视论文的以下几个方面:(1)论文必须反映岗位契合度、专业贴近度;(2)强调论文的实效性、实用性;(3)强调论文的科学与创新性;(4)论文格式必须规范、字数等要达到要求;(5)重视论文的管理过程以及论文答辩组织效果,指导教师要积极辅导学生论文。
3.论文过程管理。请各学院在11月25日前,将2023届毕业论文选题汇总表(见附件)交至教务处,要求选题能够简洁明了地体现论文(设计)的内容,避免简单地将“毕业综合实践报告”等笼统题目作为选题。
为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管理,要求2023届学生须在12月24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请各学院在12月31日前进行关于“毕业论文进展情况”的中期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毕业论文初稿完成率、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质量等,届时教务处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空表)XXXX学院20XX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汇总表.xls
若有疑问,请与教务处郭倩如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8943/86929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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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崇德楼2115
教务处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