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处室、实训基地、实训中心:
为尽早谋划实施我校2021年实训基地项目论证申报工作,现就组织开展2022-2024年实训基地项目滚动预算申报及三年建设规划实施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的范围与申报要求
(一)立项范围
学校2022-2024年实训基地(实训室、实验室,下同)建设项目。
(二)申报内容
申报内容为学校各实训基地的设备购置。
注:实训基地装修费用统一在校园设施改造项目申报。
(三)申报要求
(1)学校2022-2024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原则上需提供详细的场地解决方案,已经有场地的建设项目优先考虑。
(2)项目绩效目标编制要求:从《浙江省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拟入库指标表》中进行选择,详见附件6。
(3)2022-2024年实训基地建设申报项目需按照项目优先级分别进行逐年排序。
(四)校企合作要求
学校鼓励各专业群“引企入校”,校企共建共享实训基地。校企共建实训基地项目需开展可行性论证,并根据论证结果填报《校企共建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申报书》,经系专业群教学委员会审议,所在系(部)同意后,报学校教务处。
二、立项申报的原则
(一)全局性:立项申报要按实训基地整体规划、布局展开,要紧紧围绕各专业群整体规划来进行申报。
(二)先进性:实训基地建设的总体布局要合理,实训(验)室规模要适当,实训基地建设应适度超前,实训(验)设备和软件选型与配套应做到适度先进性、实用性、真实性、经济性相结合,避免大量购置教学型设备和软件。
(三)生产性:根据专业岗位职业能力要求与课程建设要求,按照生产性实训的标准,新建或扩建实训基地。生产性实训基地的设备和软件原则上要求与主流企业的设备和软件完全一致。
(四)特色性:立项申报要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特点、我院专业特色等情况,申报建设能够对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发挥积极推进作用的实训基地。
(五)共享性:要加强各系部间的合作互助,统筹人才、资金、设备和技术资源,把有限的资源相对集中,共同建设高水平实训基地,资源共享,减少低层次重复投资,提高实训基地资源使用频率和效益。不同实训基地原则上不建设相类似的实训(验)室。
(六)创新性:创新实训基地建设模式,积极推进跨专业、校企联合共建综合性实训基地和生产性实训基地,探索实训基地运行的新机制,扩大实训基地的开放与共享,增强实训基地的服务功能,加快实训基地管理手段现代化,提高实训基地的综合效益。
(七)绩效性:立项的项目要有明确的预期绩效目标,体现资金的使用效能。基地建设要注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健全与完善实训基地管理使用的长效机制。鼓励广泛联合和吸引企业共同建立实训基地,共同培养社会所需技能型人才,校企双方互相支持、互相渗透、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三、项目申报的组织
学校成立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的组织与领导,对各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检查,组织各职能部门及相关专家进行论证,递交材料由校长办公会议对项目进行评估、审核,完成申报材料的印刷、装订、签字、盖章、送省厅(社)。
四、项目申报的流程及时间要求
(一)5月6日前,各实训基地(或中心)需将项目申报的第一阶段评审材料的电子稿上报教务处,具体评审材料如下:
(1)附件1 《高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资金项目申报书(2022-2024年)》,包括项目申报书和可行性报告;
(2)附件2 《设备购置类项目政府采购预算表(2022-2024年)》;
(3)附件3 《大型精密仪器(软件)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单价10万元以上所有的仪器或软件设备的申购均需填写此表);
(4)附件4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汇报PPT》;
(5)附件5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申报书》(校企合作项目需填报)。
待项目评审确定后,再填报第二阶段的报送材料附件。
(二)5月18日之前,立项评审办公室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上报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论证,提出论证意见:明确是否可以立项,对拟立项的项目提出控制金额,并对项目进行排序及指导。同意立项的项目需报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进行价格审核及整理。
(三)5月26日之前,立项评审办公室将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所审核过的项目报财务处。财务处将组织职能处室将各项目向校长办公会议汇报进行审批。
(四)经校长办公会议同意立项的建设项目,各实训基地(或中心)根据立项评审及资产与后勤事务管理处审价情况修改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最后提交的报送材料包括:
(1)2022年项目申报需填报《项目申报书》、《可行性报告》、《政府采购预算表》、《绩效管理表》及《大型精密仪器(软件)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
(2)2023年、2024年项目申报只需分别填报《项目申报书》。
(3)《2022-2024年实训基地项目建设规划》。
(五)立项评审办公室完成同意立项的项目申报材料的定稿、印刷、装订、签字、盖章。项目申报文本纸质版和电子版经由财务处上报省财政厅。
五、其它
(一)2022-2024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不包括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省级特色专业、省级优势专业、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双高计划等项目中已经立项的建设项目。
(二)2022-2024年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立项评审办公室设在行政楼2115室,具体联系人:王安安、张东志,电子邮箱: zdzdz@163.com,电话:0571-86929772,0571-86929861。
请务必按时报送有关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第一阶段 评审材料附件
附件1 高职学校实训基地建设资金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2022-2024年)
附件2 设备购置类项目政府采购预算表(2022-2024年)
附件3 大型精密仪器(软件)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
附件4 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申报论证汇报提纲
附件5 校企共建实训基地项目建设申报书
第二阶段 报送材料附件
附件1.1 高职学院实训基地建设资金项目申报书及可行性报告(2022年)
附件1.2 高职学院实训基地建设资金项目申报书(2023年)
附件1.3 高职学院实训基地建设资金项目申报书(2024年)
附件2 设备购置类项目政府采购预算表(2022年)
附件3 设备购置类项目预算绩效管理表(2022年)
附件4 大型精密仪器(软件)设备购置论证申请报告
附件5 XX实训基地2022-2024年建设规划
附件6 浙江省预算绩效指标体系拟入库指标表
下载: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
二○二一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