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十五届校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与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系、公共教学部、马克思主义学院:

鉴于当前全国疫情防控总体进程和要求,结合目前浙江省大学生竞赛组织开展情况和学校工作实际,2020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校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与实施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学校各类校级竞赛组织严格执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坚决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坚持“衔接省赛,平安办赛、高质量备赛”的原则,除浙江省教育厅文件明确的线下省级竞赛选拔赛外,原则上采用线上的方式组织实施,不能采取线上形式的其他校级竞赛,今年暂停举办。各举办部门要加强竞赛工作的领导和组织,正确研判疫情形势,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不添乱,不聚集,严格遵守竞赛有关制度,做到按章程办赛,确保竞赛平安、有序、公平、公正,坚持高质量办赛,更好地推动竞赛支撑高水平人才培养。

二、项目申报要求

1.衔接省级竞赛,提升竞赛水平。本年度校级竞赛重点资助两类项目:一是与在举办或拟举办的省级I类竞赛衔接的项目(具体项目名单见附件3-5),项目须按照省级竞赛标准做好学生选拔、组织实施等各项工作,鼓励邀请省级(国家级)竞赛专家参与项目论证或评审;二是有条件采用线上方式开展的自设项目,主要面向当前无可衔接的省级I类竞赛项目的专业。

2.紧扣专业特色、突出职业技能。竞赛设计要紧密联系专业,凸显专业特色,发挥专业优势,着重突出技能操作及职业实用的竞技,营造职业氛围,减少或淡化单纯的笔试模式,依托专业特色设计出符合学生职业发展的技能竞赛。

3.提高竞赛覆盖面、确保高质量开展。竞赛设计在考虑所属专业特色外,还应考虑竞赛的覆盖面,让更多的同类专业或专业群学生参与到竞赛当中,提高竞赛品质和影响力。各竞赛项目的实际参赛人数不应少于30人,至少包括初赛、决赛两个环节,面向多个专业学生参赛的项目,本专业参赛学生比例不应高于70%

三、竞赛防控要求

为确保本届校级竞赛平安、有序进行,根据新冠疫情防控要求,线下竞赛项目举办部门在提交申报材料的同时,还需提交《2020年第十五届校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方案经学校防控办批准后方可实施,未经报批造成不良后果的由所在部门承担。

四、申报名额及截止时间

1.申报名额:本年度校级竞赛原则上每个专业限报1项;如有省级I类赛项衔接且三年内取得不错成绩,视情况可适当增加名额。

2.申报截止时间:线上自设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630日;省级I类竞赛衔接项目根据省赛开赛时间安排组织,最晚不晚于1231日。

五、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填写《校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线下竞赛还需提交《2020年第十五届校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并将电子稿及纸质材料上交所在系、部、学院;

2.各系、部、学院对本部门申报项目进行论证、筛选审核后,确定推荐项目,将《校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汇总表》及上述申报表等相关材料电子稿和经各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的纸质稿报教务处。

六、经费使用范围

1.资助额度

学校校级竞赛资助额度按衔接省赛项目2500/项和自设项目2000/项执行。

2.经费开支范围

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可包含资料费、耗材费、学生奖励费、证书费用、宣传资料费等,原则上不包含通讯费、餐饮费、交通费、编内人员劳务费。

七、项目立项公布

竞赛项目经学校审批后立项,立项名单在教务处内网公布。

  

若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张东志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571-86929861;邮箱:zdzdz@163.com

联系地址:行政楼2115

  

  



 

附件:

1.《校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2.《校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汇总表》

3.2018-2020年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赛项名单》

4.2019-2020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部分新增赛项名单》

5.2020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竞赛赛项名单》

6.2020年第十五届校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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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2020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