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学计划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的安排,2018届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即将展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环节
各系应成立以系主任为组长的毕业论文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系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制订工作计划,审核指导教师资格,协调学生与指导老师配对,开展选题与审题、进展情况检查,组织答辩工作,评定最后成绩,推荐优秀论文(设计),上交质量分析与总结等一系列工作。
二、指导教师环节
各系应该严格审查指导教师资格,原则上要求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且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论文(设计)人数一般不超过8人。初级职称教师原则上不得单独担任论文指导老师,可辅助高职称教师(含兼职教师)进行论文指导。
三、论文撰写环节
1.指导教师必须指导学生正确选题,提出明确要求,向学生传授论文(设计)写作的基本技巧和撰写基本规范,介绍参考书目,进行文献检索指导。论文选题必须突出符合高职学生特点,如调查分析报告、创作性设计、技术应用等。毕业论文(设计)的具体要求和相关格式请参照《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条例》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理工类(文经管类)毕业论文格式说明》的相关要求执行。
另外,根据省教育厅抽查论文的情况,请各系重视论文的以下几个方面:(1)论文必须反映岗位贴近度、专业贴近度;(2)强调论文的实效性、实用性;(3)要强调论文的科学与创新性;(4)论文格式必须规范、字数要达到要求;(5)各系要重视论文的管理过程以及论文答辩组织效果,导师要积极辅导学生论文。
2.请各系在11月20日前,将2018届毕业论文选题汇总表(包括相应指导教师名单)上交教务处实践科朱艳妍处,电话:8775,电子邮箱:112252672@qq.com。
3.为加强毕业论文管理,原则上要求各系学生须在12月30日前完成毕业论文初稿,各系请在12月底进行毕业论文进展情况的中期自查,自查内容主要包括毕业论文初稿完成率、指导教师对毕业论文的指导工作质量等,教务处到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
教务处
2017.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