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第十二届院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系部: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院学生职业技能训练,激发学生参与职业技能训练的兴趣,响应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62018 年)实施方案》,切实强化学生的人文素质、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推动我院优质校建设,提升我院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质量,根据《关于公布2017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赛项的通知》通知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第十二届院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截止时间

本次项目申报截止时间2017313

二、项目申报流程

1)项目负责人请填写《院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将电子稿及纸质材料交于所在系部;

2)系部对所汇总项目进行讨论、筛选及排序后,填写《院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汇总表》,经各系部主任签字及系部盖章后,将电子稿及纸质材料报教务处。

三、立项说明及要求

1、紧扣专业特色、突出职业技能。竞赛设计要紧密联系专业,凸显专业特色,发挥专业优势,着重突出技能操作及职业实用的竞技,渲染职业氛围,减少或淡化单纯的笔试模式,依托专业特色设计出符合学生职业发展的技能竞赛。

2、规范竞赛标准、提升竞赛水平。学院将优先立项资助浙江省教育厅所主办的2017年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项目;若所申报的竞赛有对应的省级或国家级竞赛项目的,竞赛标准请参照执行,鼓励邀请省级(国家级)竞赛专家参与项目论证或评审。2017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见附件3.

为确保院级竞赛项目的有效开展及专业教研室能给予的大力支持,原则上每个专业名额为1个;若能衔接本年度浙江省高职院校职业技能大赛的竞赛项目,并能参照省级(或国家级)竞赛标准举行,可依据专业实际情况,可适当增加一项竞赛申报数量。

3、提高竞赛覆盖面、确保有效开展。竞赛设计在考虑所属专业特色外,还应考虑竞赛的覆盖面,让多专业的更多学生参与到竞赛当中,提高竞赛在全院的影响,提升竞赛质量与品质。各竞赛项目应依托实训基地的场地及设备优势,发挥专业教研室团体力量开展竞赛活动,同时各系、部、处室应给予大力支持,保障各竞赛项目的有序组织与开展。

各竞赛项目的实际参赛人数不应少于30人,至少包括初赛、决赛两个环节。若定位多专业学生参赛的技能竞赛,本专业参赛学生比例不应高于70%

四、经费使用范围

1资助额度

经教务处审核及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后,学院对所立项的竞赛项目给予每项2000-2500元的经费资助,资助额度视竞赛活动项目的学生参赛覆盖面、组织成效及影响力等具体情况进行确定。请竞赛负责人认真填写项目申报表。

2、竞赛项目费用的使用说明:

1)包括资料费、耗材费、学生奖励、证书费用、宣传资料费等;

2)原则上不包括通讯费、餐饮费、交通费;

3)用于教师方面的工作量、劳务费、裁判费等费用请控制在50%以内

五、竞赛立项公布

竞赛项目经学院审批后进行立项,立项名单将在教务处内网公布。

 

若有疑问,请与教务处张东志老师联系。

联系电话:0571-86929861;邮箱:zdzv@163.com

联系地址:行政楼2115.

 

附件1:《院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附件2:《院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汇总表》

附件3:《2017年浙江省高职院校技能大赛开设赛项及承办院校名单》


关于开展2017年第十二届院级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申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