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期末考试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组卷与试卷印刷
由于考试(笔试)时间安排在
所有试卷由任课教师自行印刷,于
二、监考安排
监考任务安排采用电脑随机组合方式,监考教师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中的“考试安排”查看。监考教师应认真完成监考任务,如需请假,需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秘书、系主任和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调换,否则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三、考试期间领卷回卷
1.监考教师应于每场考试前提前半小时领卷。领卷回卷地点:一号楼105/106。
2.教师监考时应于每场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学生抓紧时间,考试结束后,把试卷收齐并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好,统一上交到考务办。
3.各系应于每天考试结束后,即下午3:00以后,由教务秘书安排专人将本系考完的试卷统一领取走。
四、成绩管理
1.阅卷教师请于
2.为加强成绩录入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本着对广大学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职业操守,避免出现成绩录入错误或不按要求操作等不良现象(如给旷考学生输入了成绩、而给正常应考的学生按旷考处理等),请各系提高对成绩录入环节的规范性要求,加强成绩录入的监控与审核工作。建议各系采取相关措施,如要求教师完成成绩评定后,请本教研室另一位教师互相审核,重点审核特殊情况学生的成绩,审核无误后签字确认;教师审核签字后,再由教研室主任、教务秘书分别逐级审核、签字,确认无误后本次成绩方为有效。
教务处教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