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做好期末考试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考安排
监考任务安排采用电脑随机组合方式,监考教师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中的“考试安排”查看。监考教师应认真完成监考任务,如需请假,需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秘书、系主任和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调换,否则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二、命题组卷与试卷印刷
由于考试(笔试)时间安排在2012年6月26日开始,请出卷老师在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前将出好的试卷A、B卷和命题审批表一式两份,交本系教务秘书(其中一份留系部存档,另一份各系部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备案)。学院将组织检查组就试卷命题、考试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抽查,本项工作将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所有试卷由任课教师自行印刷,于2012年6月19日前(星期二)交教务秘书,由教务秘书在6月20日将试卷统一交教务处。逾期请出卷老师在该课程考试前半小时到教务办自行发卷。
三、考试期间领卷回卷
1、监考教师应于每场考试前提前半小时领卷。领卷回卷地点:一号楼105/106。
2、教师监考时应于每场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学生抓紧时间,考试结束后,把试卷收齐并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好,统一上交到考务办。
3、各系应于每天考试结束后,即下午3:00以后,由教务秘书安排专人将本系考完的试卷统一领取走。
四、成绩管理
阅卷教师请于2012年6月30日24:00前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工作,成绩单一式两份,交课程所在系,各系收齐后将其中一份交教务处,一份本系存档;质量分析表一式三份,一份放入考完的试卷袋内,两份交课程所在系(其中一份系部存档,另一份由系部收齐交教务处备案);考完的试卷一律交课程所在系留档。
教务处
201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