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考核是教学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检查学生学习效果、评估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为规范我院课程考核的命题组卷、阅卷评分、试卷分析、试卷归档与管理等工作,特制定考试课程笔试试卷命题与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
一、命题组卷
各系部要认真组织好试卷命题工作。各系分管领导是试卷审核的第一责任人,要组织好各教研室主任和教学管理人员把好试卷命题规范和质量关。
1.命题原则
命题应以课程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为依据,既紧扣教材和参考书,又能理论联系实际,既有广度和深度,又能如实反映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较好地评价课程的教学效果,应对考试内容、题型、能力层次、难易程度等进行总体设计,按章节、教学目标、难易度等进行合理搭配,组成试卷。整卷试题应具有较高的效度、信度,并有适宜的区分度,能使考试成绩呈正态分布。
2. 试题种类
教师可根据课程特点和内容需要确定题型。一般有选择题(包括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填空题、名词解释、简答题、问答题、论述题、计算题、作图题、综合分析题(包括案例分析题)等。
3. 试题编制要求
试卷总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90分钟(个别课程可适当调整),试题内容、份量和考试时间要吻合。所有考试试题均要求命题人按教学大纲要求同时提交两套难度、广度、份量相当的试题,即A、B卷且A、B两套试卷内容重复率不得超过20%。同一门课程的试卷内容原则上连续三年内不得重复。
试题的文字表述要规范、通顺、准确、简明,不产生歧义;标点符号无误,图表规范标准;不出偏题、怪题。一个试题不要给另一个试题的解答以提示。参考答案应准确、全面、简洁、规范,规定各大题及小题分数分配、评分要点和评分标准。
4. 其他注意事项
试卷中涉及的课程名称、学年学期、考核方式等需严格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具体要求,教师不得随意更改。
二、阅卷评分与成绩录入
1. 试卷评阅
各系应组织教研室做好所有试卷评阅的安排和复查工作;试卷评阅结束后,应对试卷的评阅质量进行抽查。并针对教师在试卷评阅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统一研究解决。要根据学校有关规定与试卷评分标准或参考答案,组织教研室和任课教师及时评卷。评卷要做到及时、规范、公平、公正。现对考试课程试卷评阅批改及标记作以下具体规定:
(1)一律使用红色签字笔或圆珠笔评阅记分。保持试卷整洁,不得在试卷上出现与试卷批改无关的字迹。
(2)每道小题的批改:试题答案完全正确的打勾(√),完全错误的打叉(×),否则打半勾;有错误的部分用下划线标出,不完整的用省略号标出;使用阿拉伯数字在右侧记正分;全题未答或全错答的记零分,将正分汇总后记入该大题题目的左侧标出正分。
(3)所有大题均在标题左侧标出正分,表示该大题所得分数;问答、简答题的小题还需在题目左侧标出正分,表示该小题所得分数。
(4)对于在批改试卷中的误笔(包括分数改动),应在其错误处打双横杠后改正,教师要在改动处签名;试卷评阅后,必须进行认真复查,对成绩不合格的试卷,特别是55-59分的试卷要更加认真、细致地复查,严防误判、漏判。
2. 成绩录入
教师在试卷评阅完毕后应立即在教务管理系统上进行成绩录入。成绩单打印完成后,教师应仔细复核,确认无误后,将成绩单一式两份上交课程所在系教务秘书,其中一份各系部归档,另一份各系统一收齐后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交教务处备案。成绩单提交后如发现成绩录入有误,任课教师本人需至少在下学期开学前两周内提出更改申请,填写“学生考核成绩更改申请表”,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到教务处实施更改操作。
三、试卷分析与统计
1. 评卷结束后,教师应填写《试卷质量分析表》一式三份,输入分析表的数据要确保真实、准确。试卷质量分析表一份放入相应课程试卷袋内,两份交课程所在系教务秘书(其中一份各系部存档,另一份各系收齐后上交教务处备案)。
2. 各系部应组织教研室、任课教师对本学期课程中的不及格人数及比例进行分类统计,填写《**学年**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人数统计表》,并根据统计数据开展分析研究。《**学年**学期课程考核不及格人数统计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教研室存档,一份交系部教务秘书存档,一份各系收齐后与《试卷质量分析表》一起上交教务处备案。
四、试卷归档与保管
教师将试卷评阅完毕并已经登陆成绩后,应在规定时间前将试卷交给教务秘书归档,在归档同时应附有《试卷质量分析表》。教师应确认试卷人数与考试人数相一致,防止试卷丢失。
五、考试管理工作检查
学院将组织教学检查小组对各系部的试卷命题、试卷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价,并将此项工作与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和系部教学管理工作考核直接挂钩。
六、其 它
考查课的考核由各系负责组织,相关工作可参照本规定的精神执行,不得放松质量要求。
学院教务处
201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