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09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
浙教办职成〔2009〕125号
各设区市及义乌市教育局、人力社保局(人事劳动局):
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实施新一轮“浙江省职业教育六项行动计划(2008-2010)”的通知》精神和“中等职业学校师资队伍建设行动计划”的实施要求,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决定于2009年12月中旬联合举办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工种
本次大赛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举办,为省级二类技能大赛。大赛分车工、维修电工、数控程序员、计算机维修工、动画绘制员5个职业工种比赛,其中车工、维修电工、数控程序员比赛由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承办,计算机维修工、动画绘制员比赛由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承办。
二、比赛时间
本次大赛定于2009年12月中旬举行,各职业工种的具体比赛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等由承办单位另行通知。各市应于11月20日前通过层层选拔,完成参赛选手的遴选和组队工作。
三、比赛内容
本次大赛将以各职业工种相应的《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标准为基础,结合中等职业学校的专业教学实际,适当增加“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内容。各职业工种比赛均分理论知识和实践操作两部分,其中理论知识成绩占30%,实践操作成绩占70%。各职业工种比赛的技术要求将在省教育厅门户网站www.zjedu.gov.cn和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网站www.zjosta.org.cn上公布,不再另行下文,请各地各学校及时查阅并下载。
四、参赛资格
本次大赛的参赛选手必须是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的专任教师,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为使更多的专业课教师有机会参加省级技能大赛,已经获得“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不再参加本次大赛。各地在遴选和组队时应对选手的参赛资格进行严格审查。
五、组队报名
本次大赛的各职业工种比赛均以市为单位组队参加。各市参赛代表队可设领队、技术指导各1名,参赛选手人数为:车工3名、维修电工3名、数控程序员5名、计算机维修工3名、动画绘制员5名。
请各市教育局于11月20日前将《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1)和《参赛选手汇总表》(附件2)同时报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地址:杭州市文晖路321号,邮编:310014,联系人:张立淼,电话:0571-88008857,传真:0571-88008860,E-mail:dqzyzz@126.com)。
六、奖项设置
1.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职业工种的获奖比例分别为参赛人数的10%、20%和30%。
2.各职业工种比赛前八名选手,由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比赛名次证书。
3.各职业工种比赛(除数控程序员外)前五名选手,应知应会成绩均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其余应知应会成绩均合格的选手,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4.鉴于我省数控程序员职业资格鉴定工作尚处在试点阶段,该职业工种比赛前五名选手,应知应会成绩均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
5.各职业工种比赛(除数控程序员外)前三名选手,应知应会成绩均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授予“浙江省技术能手”称号。
七、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本次大赛的组织领导,特设立2009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组委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鲍学军(省教育厅副厅长)
成 员:徐伟标(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处长)
陈小克 (省人力社保厅培训处处长)
鲍国荣(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主任)
周国炳(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张 红(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
办公室主任:胡惠华(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副处长)
办公室成员:王建林、俞校明、王继亚、张立淼、黄国汀
各地各学校应切实做好本次大赛的有关组织工作,积极动员广大专业课教师加强技能训练,开展技能比武,通过遴选优秀选手参加省级技能大赛,促进专业课教师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和教学水平。
附件: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二○○九年九月三十日
转自: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09-10-11/news2009101113363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