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级学生技能竞赛项目一般是安排在每年的5月份举行。院级学生技能竞赛项目一般由系部提出项目申报、经过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委员会批准而进行立项,系部进行组织。项目申报书见附件院级学生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系部完成竞赛项目后,上报教务处竞赛章程、竞赛总结与学生获奖情况等资料后方可报销。
项目申报与报销程序见项目流程图。
附件:院级学生技能竞赛项目申报表
竞赛项目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