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学院: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组卷与试卷印刷
本学期期末考试(笔试)时间从2024年1月9日(周二)开始。负责命题工作的教师应当于2023年12月22日(星期五)前将出好的试卷A、B卷和命题审批表一式两份,交本学院教务秘书(其中一份留学院存档,另一份各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备案)。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就试卷命题、考试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抽查,本项工作将纳入教师教学工作考核。
所有试卷由开课部门负责印刷,教务秘书在2024年1月8日(星期一)将试卷统一交教务处。逾期请开课部门安排工作人员在该课程开考前半小时到考务办组织发卷。
二、监考安排
监考任务安排采用系统随机组合方式,监考教师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中的“监考信息查询”查看。监考教师应认真完成监考任务,如需请假,需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秘书、学院负责人和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调换,否则一经查出按违纪处理。
三、考试期间领卷回卷
1.监考教师应于每场考试开考前30分钟领卷。领卷回卷地点:一号教学楼105考务办公室。
2.教师监考时应于每场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学生注意考试时间。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负责把试卷收齐并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好,统一上交到考务办。
3.各学院应于每天考试结束后,即下午15:00以后,由教务秘书安排专人将本学院考完的试卷统一领取走。
四、成绩管理
1.阅卷教师请于2024年1月14日24:00前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工作,成绩单一式两份,交课程所在学院。各学院收齐后将其中一份交教务处,一份本学院存档;质量分析表一式三份,一份放入考完的试卷袋内,两份交课程所在学院(其中一份学院存档,另一份由学院收齐交教务处备案);考完的试卷一律交课程所在学院存档。
2.为确保成绩录入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本着对广大学生负责的工作态度,避免出现成绩录入错误或不按要求操作等问题(如给旷考学生输入成绩,给参加考试的学生录入旷考等),请各学院加强成绩录入的监控与审核工作。重点审核特殊情况学生的成绩,审核无误后教师签字,再由教研室主任、学院负责人逐级审核、签字,教务秘书确认无误后本次成绩方为有效。
期末考试和成绩录入工作是学校日常教学运行重要内容之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切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避免学生投诉等类似事件的发生。
教务处
2023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