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做好期末考试的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题组卷与试卷印刷
由于考试(笔试)时间安排在2021年7月6日开始,请出卷老师在2021年6月22日(星期二)前将出好的试卷A、B卷和命题审批表一式两份,交本学院教务秘书(其中一份留学院存档,另一份各学院收齐后统一交至教务处备案)。学校将组织检查组就试卷命题、考试管理等相关工作进行抽查,本项工作将纳入二级学院年度考核。
所有试卷由任课教师自行印刷,于2021年6月29日前(星期二)交教务秘书,由教务秘书在2021年7月2日(星期五)将试卷统一交教务处。逾期请出卷老师在该课程考试前半小时到考务办自行发卷。
二、监考安排
监考任务安排采用电脑随机组合方式,监考教师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信息查询”中的“监考信息查询”查看。监考教师应认真完成监考任务,如需请假,应提前一周提出书面申请,由教务秘书、学院院长和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调换,否则按违纪处理。
三、考试期间领卷回卷
1.监考教师应于每场考试开考前30分钟领卷。领卷回卷地点:一号楼105/106考务办公室。
2.监考教师应于每场考试结束前10分钟提醒学生抓紧时间。考试结束后,把试卷收齐并按学号从小到大顺序整理好,统一上交到考务办。
3.各学院应于每天考试结束后(15:00-16:30)由教务秘书安排专人统一领取本学院考完的试卷。
四、成绩录入
1.阅卷教师请于2021年7月11日24:00前完成学生成绩录入工作,成绩单一式两份,交开课学院。各学院收齐后将其中一份交教务处,一份本学院存档;质量分析表一式三份,一份放入考完的试卷袋内,两份交开课学院(其中一份学院存档,另一份由学院收齐交教务处备案);考完的试卷一律交开课学院留档。
2.为加强成绩录入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避免出现成绩录入错误或不按要求操作等现象(如给旷考学生输入了成绩、而给正常应考的学生按旷考处理等),请各学院提高对成绩录入环节的规范性要求,加强成绩录入的监控与审核工作,重点审核特殊情况学生的成绩。审核无误后教师签字,再由教研室主任、学院院长依次逐级审核、签字,教务秘书确认无误后本次成绩方为有效。
成绩录入质量将作为学院日常教学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希望大家能够重视,避免发生教学事故。
教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