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学生职业技能水平和专业素养,激发参与职业技能训练的兴趣,强化学生的人文素质、职业技能和创新创业能力,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立项了39项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大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请相关系部以及赛项负责人做好竞赛承办组织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
(一)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基于Android的移动互联网应用软件开发技能竞赛(承办单位:信息技术系)
(二)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电子商务技能”综合技能竞赛(承办单位:信息技术系)
(三)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电子商务竞赛(承办单位:信息技术系)
(四)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程序设计竞赛(承办单位:信息技术系)
(五)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物联网设计竞赛(承办单位:信息技术系)
(六)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吉祥物及招生海报设计竞赛(承办单位:信息技术系)
(七)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计算机网络应用竞赛(承办单位:信息技术系)
(八)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信息安全管理与评估竞赛(承办单位:信息技术系)
(九)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导游服务技能竞赛(承办单位:人文旅游系)
(十)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餐巾折花竞赛(承办单位:人文旅游系)
(十一)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秘书技能竞赛(承办单位:人文旅游系)
(十二)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文秘速录专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人文旅游系)
(十三)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会展创意策划技能竞赛(承办单位:人文旅游系)
(十四)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摄影竞赛(承办单位:人文旅游系)
(十五)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微电影创作技能竞赛(承办单位:人文旅游系)
(十六)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财会信息化竞赛(承办单位:财务会计系)
(十七)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会计技能竞赛(承办单位:财务会计系)
(十八)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投资理财技能竞赛(承办单位:财务会计系)
(十九)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财税职业技能竞赛(承办单位:财务会计系)
(二十)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银行技能竞赛(承办单位:财务会计系)
(二十一)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模拟广交会”实操竞赛(承办单位:国际贸易系)
(二十二)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外贸业务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国际贸易系)
(二十三)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实用英语口语竞赛(承办单位:国际贸易系)
(二十四)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实用英语写作竞赛(承办单位:国际贸易系)
(二十五)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日语演讲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国际贸易系)
(二十六)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永辉杯”连锁门店陈列及促销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工商管理系)
(二十七)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大学生创业综合模拟竞赛(承办单位:工商管理系)
(二十八)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宝岛眼镜杯”企业经营决策竞赛(承办单位:工商管理系)
(二十九)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链家地产杯”经济管理案例竞赛(承办单位:工商管理系)
(三十)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盛行天下杯”校园市场营销竞赛(承办单位:工商管理系)
(三十一)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华润万家杯”物流储配作业优化设计和执行挑战赛(承办单位:工商管理系)
(三十二)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应用工程系)
(三十三)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农产品中重金属含量检测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应用工程系)
(三十四)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药品与食品安全检测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应用工程系)
(三十五)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汽车营销顾客异议处理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应用工程系)
(三十六)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数控车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应用工程系)
(三十七)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茶艺技能竞赛(承办单位:应用工程系)
(三十八)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时事评论员竞赛(承办单位:基础部)
(三十九)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商业创意项目设计竞赛(承办单位:基础部)
二、有关要求和说明
(一)本次院级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以及优胜奖,其中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其它奖项各竞赛根据实际确定获奖人数;
(二)本届院级学生技能竞赛的经费资助额度见附件1,费用包括资料费、学生奖励、证书费用、宣传资料费等,但不包括通讯费、餐饮费,原则上不包括交通费,其中用于教师方面的工作量、劳务费、裁判费等费用在50%以内,学生不以现金形式奖励;
(三)竞赛安排与时间要求为:各竞赛请在5月20号之前完成竞赛承办工作,并做好竞赛相关的统计及总结工作,将竞赛有关的电子材料报到所在系部进行备案(有关材料包括竞赛章程、竞赛安排、竞赛总结、学生获奖名单、竞赛场面照片等资料;材料文件夹命名“序号+竞赛名称”);在5月30日之前以系部为单位统一将竞赛材料上报教务处后,各竞赛方可报销,报销截止时间为6月30日。若在规定时间之前没有完成报销,竞赛项目将自动取消不予报销。
(四)请各项竞赛负责人按照规定的时间安排组织学生竞赛,否则取消竞赛承办资格;
(五)本通知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件:2017年学院第十二届学生职业技能竞赛项目立项名单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