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2011学院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

各系部、处室、实训基地:

根据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浙财绩效字〔20095号)和《关于做好2012年省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浙财绩效〔20126号)精神和要求,从2012年度起,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将纳入省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切实提高自评工作质量和资金使用效能,结合我院实际,对学院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自评的范围

2009-2011年学院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经济与管理实训基地、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实训基地、生物与食品技术综合实训基地、外国语实训基地和汽车与数控技术实训基地。

二、自评的组织

学院成立绩效评价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自评工作的组织领导,具体是将《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及标准》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对各实训基地自评报告进行检查、验收,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价,综合评价学院实训基地建设绩效的整体情况。

绩效自评工作按照“谁使用、谁评价”的原则实施,各实训基地自评实行项目负责制,负责开展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绩效问卷调查;按要求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开展自评,撰写效绩自评报告。

各职能部门根据绩效评价办公室分解的指标,向各实训基地项目负责人报送相关资料。

各实训基地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完整的绩效评价材料上报绩效评价办公室,佐证材料各实训基地备查。

三、自评的要求:

(一)58日之前,各职能部门(财务处、资产设备管理处、教务处)将相关评价指标的自评依据及相关佐证资料提交各实训基地。财务处、资产设备管理处还需分别填报《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实训基地设备购置使用情况表》。

(二)518日之前,各实训基地将绩效自评材料全套材料(《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依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实训基地设备购置使用情况表》(电子稿和打印稿一份)、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汇报PPT)上报绩效评价办公室,佐证材料各实训基地备查。

(三)520日之前,学院绩效评价办公室对各实训基地自评报告进行检查、验收,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评价,并根据评价情况决定是否实地检查。

(五)522, 绩效评价办公室组织财务处、总务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处室向院长办公会议汇报,院长办公会议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评估、审核。

(六)525日学院绩效评价办公室整理、装订,上报省供销社、省财政厅。

四、其它

(一)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关系到下一年度的财政专项资助,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做好自评工作。

(二)学院绩效评价办公室设在行政楼2115室 ,具体联系人:丁勇、张东志,电话: 0571-8692977286929861,电子邮箱:zjjmsjjx@163.com              

(三)《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依据》、《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实训基地设备购置使用情况表》电子版在教务处内网/下载专区/实训基地下载。

附件:1.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评价指标分解表

2.浙江省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3.实训基地建设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表

4.实训基地设备购置使用情况表

                        二○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下载:关于做好2009-2011学院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