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实训基地、系(部):

为进一步推进我院校内实训基地建设,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09241 号)精神,决定在我院组织开展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推荐对象

已申报省级合格实训基地的我院非示范专业校内实训基地。

二、推荐名额及建设期

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我院推荐名额3个,建设期为 3 年,省财政投入建设经费平均每个 100 万元(人文类基地80/个,理工类基地100-120/个),学校给予不少于 1的经费配套。

三、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系于 2010  1  10 日前报送以下材料(含纸质与电子材料)至教务处实践科(行政楼2115),教务处组织评审推荐。

      联系人:丁勇,电话:0571-86929772,电子邮箱:ricky.ding@163.com

附件:
1. 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推荐名额分配表.doc

2. 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任务书.doc(一式2份)

3. 浙江省高职高专院校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点推荐情况汇总表.xls(一式1份)

详情请参见:http://www.zjedu.gov.cn/gb/articles/2009-12-21/news20091221162319.html

教务处实践科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