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迎接2009年省教育厅教学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迎接省教育厅2009年高校教学专项检查,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09年高校教学专项检查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9143号)文件精神,请各系部做好相关项目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原则
        本次教学专项检查工作以学校自查为主、教育厅抽查为辅的方式进行,贯彻“以检查促建设”和“以点带面”的原则,以专项建设检查带动学校教学工作整体建设,提升教学工作水平。
     二、检查内容及要求
 
    本次教学专项检查重点是2007年开始招生的新专业,我院涉及的专业为:信用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2007年度立项的省级精品课程,我院涉及的课程为:金融产品营销、商务英语、基础会计);以及学院听课制度落实情况

1.新专业:按《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高职高专)(内容已有调整,详见附件1,重点检查新专业的建设计划落实情况,包括招生情况、专业培养方案的制定与执行情况、师资队伍建设、教学基本条件建设、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质量监控的实施)情况及教学效果等。

    2.精品课程:按照《2009年度高校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评分表》(高职高专)(见附件2)标准,教育厅抽查采用集中汇报形式,并通过精品课程网站重点查看课程建设及网站利用情况。鼓励教师采用启发式、讨论式、参与式和研究式教学方法。   

3.随机听课:检查各学校听课制度的落实情况。鼓励高职教师随堂携带能够体现教学做合一的单元教学设计材料。

三、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专项检查采取学校自查,教育厅组织专家实地抽查和集中汇报的方式进行。

1.学校自查。请各系部根据检查内容先行自查,于1123前将下列材料纸质文本一式三份交至教务处教学科,并附电子稿(联系人:韩继红,电话:86929705,地点:行政楼2105室,电子邮箱:hanjh111@163.com)。
    12007年设置的新专业、2007年立项的省精品课程自查报告(统一采用教务处制模版,见附件34
    2)系部听课制度落实情况工作总结(需提供佐证材料,与学院期中教学检查要求相同);

3 学院组织专家抽查。在各系部自查的基础上,学院将组织专家审阅各系部相关项目的自查报告或听取汇报,并根据自查报告情况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教育厅组织专家抽查。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教育厅将组织相关专家审阅各校的自查报告,并根据自查报告情况进行实地考察,其中听课以专家对进校当日课程随机抽取方式进行,每个专家每校听课不少于2门。计划专家进学校实地考察工作在12月份进行。

3.集中汇报。为了更好地交流精品课程建设的经验,本次省精品课程将采取集中汇报方式进行。教育厅将根据各校上报的自查报告,每校抽取12门省精品课程,由精品课程负责人集中汇报课程建设情况,并展示课程网站的建设和使用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时间安排

省教育厅专家抽查和精品课程 集中汇报安排在12月份,被抽查高校的具体时间由教育厅提前2天告知。                                                     

 

附件:
1.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高职高专)(新版)

2.2009年浙江省高校精品课程中期检查评分表(高职)
3.新专业自查报告模版(教务处制)

4.省级精品课程自查报告模版(教务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