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省级教学团队申报要求的通知(急)

各系:

    鉴于学院收到教育厅下发的《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推荐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09〕129号) 文件,现对本周一教学工作例会下发的《学院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项目的通知》内容作相应调整,有关2009年省级教学团队的申报具体要求和申报表格须作相应调整,均以省厅文件要求为准,各系材料上报时间由原来的11月4日调整为11月2日。如有疑问请与教务处教学科联系,电话:86929705。 

附件:
省厅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