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加强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教育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业建设项目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于2006年开始实施省级重点专业、院级重点专业、院级试点专业和新专业的项目立项和建设工作,并对连锁经营管理等专业分年度下拨了专业建设项目扶持经费。
根据工作计划,学院将于近期对这些项目2008年6月以来的建设情况和经费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对象
1、省级重点专业:连锁经营管理、电子商务;
2、院级重点专业:国际贸易实务、会计、市场营销;
3、院级试点专业:软件技术、会展策划与管理。
4、新专业:生物制药技术、数控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信用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
二、检查标准
省级重点专业、院级重点专业和院级试点专业中期检查的依据为《浙江省普通高校高职高专重点建设专业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新专业中期检查的依据为《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附件2)。
三、 检查时间
请各系组织相关专业认真完成自评工作,并于2009年11月20日前向学院提交项目中期检查表打印稿一式三份,同时附电子稿。联系人:李栋、韩继红,电话:86929705,电子信箱:lidong1974@126.com。
学院将组织专家组对相关项目进行评审,对于中期检查结果与建设要求差距较大的专业,学院将分别采取缓拨年度项目建设扶持经费和限期整改直至取消该项目等相关措施。
附件:
1、 浙江省普通高校高职高专重点建设专业评价指标体系
2、 浙江省高等学校新专业建设基本要求
3、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省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4、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院级重点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5、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试点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
6、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新专业建设项目中期检查表